
集母报记者 刘车臣 山东一对夫妇在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受体外受精。妻子怀孕后,定期去医院,进行产前诊断,并于大年初四生下一名男孩。令人惊讶的是,婴儿的右脚缺少了四个脚趾。 2月24日,产妇的丈夫和其他家人告诉《吉姆新闻》记者,他们无法理解为什么医院在四维异常检测中无法发现胎儿畸形。 2月25日,滨州市卫健委官员宣布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张某亲戚一名右脚失去四个脚趾的新生儿男孩说,他的母亲张今年31岁,丈夫赵35岁。两人于2021年结婚后住在山东省滨州市。由于女子的输卵管出现了问题,所以没有怀孕。 2025年3月,夫妻俩在滨州医科大学医院接受了体外受精。 2026年2月20日,张某在医院产下婴儿。没想到,新生儿生来就有残疾。根据出院记录和一份医疗证明,新生儿的右脚已经变形,右小腿比左腿稍细,右脚只有一个小脚趾。出院记录(来源:被告提供) 张某告诉吉姆新闻记者,母亲在怀孕期间接受了10多次强制产前检查,但医院并未发现问题。尤其是孕妇五个月的时候怀孕期间,她接受了四维畸形测试,结果显示孩子的右腿没有畸形。张说,从医疗报告的五张照片中可以看到男孩健康的左手和左脚,但五张照片中都看不到右脚。产前诊断报告(来源:受访者提供) 孩子的父亲赵先生告诉吉姆新闻记者,孩子出生后,妻子得知产房外的情况后,一直在哭。 “这种情况没人能接受,我一边安慰妻子,一边看着孩子,其实我的心都碎了。”张先生表示,如果检查发现有问题,他可能会考虑留下孩子。 “孩子还小,儿子治疗还得去大医院,但后续的治疗费用是个‘无底洞’。”张先生说,希望医院能够给予足够的补偿,支持儿子的进一步治疗。还表示希望对涉事检查人员进行处理。医院和卫生局已介入调查。 2月25日上午,记者致电滨州市卫健委询问情况。据官员称,调查是在2月24日接到家人的报告后开始的。该官员还表示:“我们给出的建议是去确定这些情况的医疗委员会,或者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你的利益。”滨州市卫健委另一名官员表示,目前此事正在处理中,目前尚未得出确切结论。一旦我们得出结论,我们会通知您。该院医务室一名工作人员25日下午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可以调解或提起诉讼”。 “家属已联系当地医委。”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l公关部表示,根据中华医学会2019年发布的《中国产科超声检查指南》Ⅲ级超声系统筛查章节,肢体检查要求指出手足不在系统检查范围内,关节运动也不在系统检查范围内。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依法积极配合解决这一问题。” ” 图为涉事医院(来源:互联网)。据河南省卫健委官方账号“河南妇幼保健院”2025年发表的科普文章,“严重异常”的官方医学名称是“孕中期胎儿结构系统检查”。目前,危重异常是最成熟的胎儿结构检测方法,全国平均检出率在80%以上,最高可达90%,但根据ll《产前超声筛查指南》,妊娠20-24+6周分析的严重胎儿结构畸形包括无脑畸形、脑叶无前脑膨出、严重脑膜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畸形伴脊髓脊膜膨出、单心室、单脑畸形等。如出现主动脉、双肾缺如、胸腹壁严重缺损、内脏缺损等症状。即使使用相同的设备,超声诊断也可以帮助确定“正常或异常”,包括识别小结构,例如手指的数量和螺旋的形状。文章还指出,可能存在差异。浙江律师事务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其医疗水平不达标,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间不能完全排除损害,如有医院未进行检查等明显过失的,医疗机构可以免除责任。没有做出适当的观察或者没有充分认识到检测的局限性可能会被认为是过失,但如果医院的检测按照当时的医疗标准履行了注意义务,并且没有通过技术手段发现畸形,胡震表示,他相信司法审查机构将是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诊疗过失的关键。由于医疗的特殊性,责任认定的依据将主要根据法医检查的结果来确定双方的过失程度。此外,如果患者主张医疗行为和损害的责任,而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法院必须受理。既然他有责任,举证责任也必须由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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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婴儿出生时右脚没有四个脚趾。 31岁的母亲哭得很伤心。据他的家人称,没有给他的右脚拍照片,因为右脚有严重异常。当地卫生局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