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教师在怀孕期间被“解雇”,并要求她在加入公司时签署“辞职表”。律师分析多项违法行为

一名前教师在怀孕期间被“解雇”,并要求她在加入公司时签署“辞职表”。律师分析多项违法行为

“学校不会因为我怀孕就让我继续工作。”山东省青岛市潮海中心小学的临时老师贾最近向中国经济日报大风坡寻求帮助。她分享了自己在怀孕期间被不公平解雇、拿不到九个月工资的不公平经历,并揭露了临时教师聘用中的诸多困惑。山东省青岛市潮海中心小学应聘:学校面试教师合同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 36 岁的 Gia 从未想过会因为怀孕而失去工作。据中国经济日报大风博报道,2022年2月,贾从朋友处得知青岛市即墨区朝海中心小学正在招聘教师,便前往应聘。 “面试我的是学校副主任鞠萌萌老师,他看了我的简历和教师资格证后,学校随后将贾先生的简历等个人信息发给了青岛富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贾先生说,“公司联系我,让我签合同。”贾先生说,他的月薪为3500元(包括社保和个人零配件),并被告知要缴纳五险。合同每六个月签订一次。每次签合同时,会要求你签一份辞职信,签上名字,并要求具体日期,同时还需要进行几次身体检查,包括胸部X光检查。后来,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将贾送到朝海中心小学工作,“因为他们要扣除单位的社保和个人部分,所以他们每月拿到的工资是1990元。”于“每个月扣除的应该是他们声称要支付给社保单位和个人部分的金额。”贾说。一位外部职业介绍所称:“我换公司时没有人通知我。虽然没能拿到劳动合同,但记者从贾先生的工资卡发票上了解到,2022年3月至2024年底,青岛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代发工资的人,此后,青岛星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有未发工资月份的记录。贾先生说,他的工资是暂停期间欠薪的青岛福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信息截图。记者在青岛福星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上仍可查看2022年、2023年的招聘信息。上面写着:“招聘教师”。文中明确写明“缴纳五险,月薪3500元(含社保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辞职:获得六项荣誉证书。“她向学校领导宣布怀孕,立即被解雇。”贾说,虽然工资不高,但他热爱教师职业,积极认真地对待工作。她在高年级教数学,后来被分配到高三、四年级教理科。由于他出色的教学能力,学校聘任他为教育研究组组长,并担任“蓝兰计划”讲师,为新任教师做好教学和教学工作。贾老师向记者提供了他在学校任职三年半期间获得的多项殊荣,还有六位个人荣誉。包括优秀教学个人称号、优秀教学个人称号、青岛即墨区朝海街道办事处颁发的青岛即墨区朝海街道“优秀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8月底,学校安排教师返校,为新学年做准备。贾女士说,当时她怀孕了,是意外,然后直接将怀孕的事情告诉了姜无梦主任,她说:“当时我表达了自己的立场,至少可以工作到寒假,但没想到,我刚说完,校长就说怀孕的老师没有资格教书,而且我在学校的职位有限,所以留不住我,逼我辞职。”这时,贾女士想起江校长还口头安慰她说:“你生完孩子就可以回学校了。”让他没想到的是,当他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时,发现办公桌已经被别人占用了,电脑也被分配给了别人。这让她又气又失望,她问道:“我倾尽心血的学校还在吗?”更让Gia困惑的是,在她被解雇的同时,学校又聘请了数十名新老师。当时正在招聘。据透露,她被解雇的原因是她怀孕了,因为很难建立所谓的“有限名额”。她说:“法律不是保护工作中的孕妇吗?我36岁了,刚怀孕,为什么要失业呢?”贾先生称,第二天,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三方公司青岛星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来找他,要求他写一份手写的自愿辞职信,但他断然拒绝。聊天记录截图 2025年9月11日,贾称星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强迫她辞职。 “他们森通过微信给我发一封带有我签名的“自愿辞职信”。签字日期是2025年8月29日,不是我写的。这封入职时就必须写的辞职信,在这个时候就派上用场了。” 投诉:9个月没有发工资,经过多次投诉才解决。尽管贾先生强烈反对,但强制解雇的结果依然没有改变。“当我被解雇时,学校仍然给我发了9个月的工资。”齐亚说,并补充说,自2024年11月以来,他一直没有按时收到工资。截至2025年8月,为追回工资,贾女士拨打了青岛市便民热线12345进行投诉,并向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的高等教育、体育部门举报,均要求她找外地公司。2025年9月12日,贾女士到即墨区劳动监察办公室填写了相关资料。维权申请。从文件中,记者注意到她有多项要求。其中最主要的要求是继续遵守劳动合同,其次是要求拖欠工资和赔偿数千元的体检费用。这是因为每次签订合同时,第三方公司都会产生费用并需要进行体检。齐亚女士表示,没有人支付她的工资,并在网上向相关国家平台报告了这一情况。根据代发明声明,2025年9月19日,贾先生终于收到了拖欠的工资。根据工资卡发票查明,青岛星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贾先生支付了2024年11月至12月、2025年1月至2025年7月的工资,共计17455.37元。 “随着我的工资上涨,过了一段时间我才想起学校还欠我几个月的课后托儿费。”贾说,在她的建议下经核实,校长与学校董事会协调后,用个人账户转给了她。记者从贾先生提供的一份付款信息中证实,李先生给他寄了1400元,并附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贾老师,这是2023年秋季的保管费。” 答:学校表示无权决定续签。市长办公室和教育体育办公室都要求他们寻找外部公司。贾的工资很快就到了,但她仍在等待她所经历的各种不公的答案。 2025年10月10日,针对贾女士的举报,“我们要求依法查处解聘怀孕期间聘用的教师、拖欠和克扣工资以及教育部门与职工相互勾结造成的侵犯权益的行为”。潮海区办接到案件并展开调查。 2025年11月25日,潮海区政府经过调查核实后发表了意见。关于怀孕期间强制解雇的问题,区办调查显示,贾女士与青岛思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已于2025年8月到期,贾先生与青岛思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需要协商是否续签合同。针对拖欠工资问题的调查显示,该老师曾与青岛思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已将其聘任为青岛思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教职。朝海街的一所附属学校。目前的工资和夜间护理费已退还。对于诸如“入职时称该老师工资为3500元,但实际工资只有1900元多一点,其中个人工资”等问题,为个人和商业部分支付保险。“公司,这是非法的。”经查,贾先生在签订合同前,与青岛星公司进行了协商,包括薪资等。如有疑问,可联系青岛星公司洽谈。贾先生对这个答案的评价是:“太肤浅了,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了外部公司,他们到底调查了什么?” 2026年1月20日,中国经济日报大风坡记者联系潮海中心小学负责人证实此事,但电话无人接听。从该校副校长给贾女士的回复记录中,记者发现,副校长已认定贾先生为“教师合同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学校无权决定续签”。他表示,该职位已经填补,没有续约与怀孕无关。当日上午,记者将此事向青岛市即墨区教育体育局反映。 According to an official from the office’s 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 the salaries of teachers at Shioumi Chuo Primary School are covered by the Shioumi District Office.与第三方公司签订雇佣合同,日常管理也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外部公司对教师的日常工作进行评估。建议记者咨询外部组织,以确定贾跃亭被解雇是否违反劳动法。毕竟,合同的对象是第三方。官员们没有直接回应记者的提问:“第三方如何评价教师在学校教学时的日常工作?”答:我们建议记者联系第三方或潮海区政府。 J.ia女士愤怒地说:“在这三年半的教学中,我已经收到了六个单独的学生。”授予新教师荣誉证书和聘书。这不正是我教学能力的证明吗?如果我不是因为怀孕而被解雇,谁能告诉我为什么被解雇?” 问题:什么是博士后? “什么是代课老师?谁来填补这个职位?当记者询问时,贾表示她也不清楚。没有人说她是什么职位。她知道盐海中央小学有四十位像她这样的代课老师。 “其实老师年纪大了,现在师资短缺,所以我们就当临时工,填补学校师资短缺。”记者询问得知,代课老师的主要职责是填补产假、病假、紧急情况等短期休假造成的空缺。 A迪与代课教师相比,工作期限明确、时间短,因此主要解决“暂时短缺”的问题,而不是长期人手短缺的问题es.早在2019年6月,青岛市教育局就颁布了《青岛市公办中小学临时教师管理办法》,规范学校临时教师的管理。根据条例要求,青岛市公办学校聘用临时教师将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购买劳务派遣服务解决。律师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恶意规避法律的非法用工案件。”这一经历引发了人们对临时教师权益保护的担忧。临时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填补因紧急情况造成的空缺、定期产假等。因此,如果临时教师本身需要请假,是否可以按照劳动法享受同等待遇,还是只能通过与前述人员签订短期合同的方式来实现?内德公司?观点一:合同到期≠解聘,怀孕教师聘用合同应续签。陕西恒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山认为,朝海中心小学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福萨人力资源、星咨询)对怀孕期间受聘的教师贾女士进行的一系列操作,存在多个嫌疑人。违法行为的实质是通过“签订短期合同”、“袭人”、“轮换”、“变相解雇”等手段逃避法律责任。他们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强制性规定,还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相关违法情节明确,无法逃避法律责任。关于公关期间辞退问题政府:这是完全非法的。赵良山表示,女职工“三个阶段”(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无过错解雇(第四十条)或经济解雇(第四十一条)为由,以“无行为能力”、“限制能力”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扣押其工作岗位,并给他分配一台电脑,构成虚假解雇。第三公司以伪造的空白辞职信(贾女士没有注明日期,也没有表达真实意思)为由解除合同,构成欺诈性无效行为(《合同法》(“劳动方”)第二十六条)。同期,学校聘用了数十名新教师,进一步证实了解雇的违法性和恶意性。在社会保障方面。社会保障法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保险由部队和个人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部队承担。该规定是一项法律义务,不能通过协议转让。第三方公司,军队缴纳的社保是从贾的工资中扣除的,这相当于法律义务的转移。相应的合同无效。过多的扣除被视为工资扣除,必须全额退还。关于合同的签订和体检。签订半年期合同是合法的,但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合同后,第三方公司必须与贾先生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贾先生明确拒绝,《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未将合同交给贾某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学校和第三方公司频繁更换合同伙伴、分割雇佣连续期限,是一种非法行为,恶意规避资历的连续性计算和签订无限期合同的义务。关于强制体检问题,危险非职业岗位强制进行胸部X光检查,侵犯了贾女士的健康权和隐私权。体检的相应费用必须由用人单位承担,贾女士可以办理身份证并要求健康损害赔偿。对于用人单位的主要责任,学校与第三公司负连带责任。赵良山先生称,贾先生与第三方公司存在雇佣关系。作为用人单位,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学校不得允许第三期员工在派遣期限届满前返岗。任期届满必须延长至“第三任期”结束。学校ol非法将该人复职至第三方公司,属于虚假解雇,第三方公司据此不公平地终止合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应对不公平解雇和“三级”待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贾先生可以表示,他将继续履行合同,直至“三阶段”完成。或指控非法终止报酬(2N,其中 N 为实际服务年限;更换承包商不补偿工龄)。要求第三方企业报销部分被扣除的社保单位和不合理的体检费用。申请“三期”工资(按原工资规定)、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未缴纳社保的,单位全额支付)。要求第三方公司出示雇佣合同文本提请劳动监察机关督促落实。观点二:工人的办公室如何或可以用于主要职业?北京万商天勤(西安)律师事务所罗振东律师从五个方面解读了该法。进行了综合分析。第一个问题是派遣工人的合法性。罗振东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企业用工的基本形式,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补充性、替代性岗位上进行。贾女士已工作6个多月,她所做的教书育人工作属于学校核心业务的一部分,不会替代教职工下班或假期学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派遣要求。学校应当采取劳动合同的形式。二、协议个人全额缴纳社会保障费用违反了法律规定。据《社会》报道,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障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各自法定比例承担。雇主必须全额支付自己的缴款,减去雇员的个人缴款。学校和第三方公司将本应自己缴纳的社保费用转嫁给贾女士,属于违法行为。判断贾某的工资是否符合标准,应当以社保扣除后的实际金额为标准,而不是扣除前的总额。此外,还应保护通过临时就业机构聘用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辞退的劳动者有权恢复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内同等岗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即使贾先生的岗位符合派遣工的要求,其劳动报酬扣除社保后的剩余部分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怀孕、生育、哺乳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提前通知、加发月工资或者辞退劳动者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贾作为临时工也享有这项权利。怀孕期间第三单位(学校)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第四,提前签署空白辞职信的质量存在争议。员工的辞职必须基于真实意图。本案中,贾先生声称辞职是他签的一封未注明加入公司日期的信函。司法实践中对该行为的性质存在较大争议。她自愿上学,之前的约会是否被允许,还是通过欺诈、胁迫或为获得工作机会而采取的绝望行为,将直接影响其法律效力。这也警告工人在签署空白文件时应格外小心,以避免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五是明确学校要求每年两次体检的理由。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学校要求工人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的权利。关于体检的规定不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的范围。作为一名孕妇,Gia 属于特殊的女性群体,必须避免不必要的体检,因为这可能会伤害她和胎儿。如果第三家公司(学校)强行安排体检造成贾先生身体伤害的,贾先生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中国经济日报大丰报记者苗超英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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